银行没删不良记录
游先生获得清白,他向银行提出,必须删除“不良记录”。但两年过去,银行并未删除他的不良记录。
游先生痛失一次大好的投资机会:“我和几个朋友谈妥个人出资份额,算出来我的分红收益将达42万元。是银行毁了我的收益,银行必须赔钱!”
去年底,游先生将银行告到长寿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银行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由行长口头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经济损失42万元。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开庭审理中,银行将游先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删除。
“哪有这么的,删除就了事?”游先生不买账,坚持要求银行赔偿他原本应该获得的42万收益。
法官认为,生意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且游先生没有搜集任何证据,在庭上仅凭口说,难以确切证明损失。今年3月,长寿区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赔偿游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驳回游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游先生不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向游先生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游先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 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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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游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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