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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服务差赖物管费 “调查表”让他们输官司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5日 07:26 来源:华龙网 人气: 0人参与

  华龙网讯(记者 吴光亮) 大渡口步行街某小区4名业主因各种原因,在4年多的时间里拒缴物管费,小区物管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并在法庭上拿出一份社区居委会的《满意度调查表》,证明自己提供的服务广受业主好评。昨日,记者从大渡口法院获悉,4名业主被判支付拖欠的物管费和滞纳金。

  事件:业主拖欠物管费

  重庆某物业公司在2008年4月与大渡口步行街一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于同年7月进驻该小区提供服务。可余先生、张先生等4户业主开始长期拖欠每月87元至100多元不等的物管费,以及每月10多元的电梯维护费等费用,这一拖就是4年多。物管屡次催缴未果,只好从今年5月开始,陆续将余先生等4名业主告到了大渡口区法院,要求几名业主分别缴纳46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物管费及滞纳金。

  辩解:是因物管服务差

  从4月底开始,法院分别对4起官司进行开庭审理,4名业主对于拖欠物管费各有各的理由,其中,余先生和张先生尤其对物管服务不满意。

  “我是没缴物管费,是因为我家天花板漏水,多次找物管处理都没来人,当时物管和我约定在处理好漏水问题前,我不用缴物管费。”开庭期间,余先生告诉法官自己拖欠物管费的原因。

  被物管起诉的张先生为了证明自己拖欠物管费有理,甚至还拍了一叠照片带到法庭上。张先生称,自己楼下的门面好几家都是饭馆,十分嘈杂,且油烟熏得全家苦不堪言。“小区环境太差,物管服务不到位,没解决问题我肯定不付物管费。”张先生在法庭上表示。

  判决:缴纳所欠物管费

  面对几名被告业主的指责,小区物管拿出一份《满意度调查表》。这份调查表是小区所处社区居委会提供的。2011年9月,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为调查该小区业主是否对物管的服务项目和质量满意进行了入户调查,这份调查表显示,小区有95%的业主都对小区物管提供的服务满意。

  昨日,记者从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审理认为,这4起官司中,原告按约提供了物业服务,被告依法应缴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电梯费和公摊费。几名被告都表示原告未达到物业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但没有能举示有效证据,而原告却出示了其物业服务满意度高的证据,因此,几名被告业主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遂分别宣判4名被告业主需支付拖欠的物管费用及滞纳金。

  律师:业主应收集证据

  重庆渝韬律师事务所杨朝敏律师昨日介绍,近几年来,物管告业主拖欠物管费的事屡屡发生,业主也往往败诉,这源于业主没有合理合法维权。

  “只要物管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业主就应该缴纳物管费。不少业主在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管服务,或权益受到了物管损害的情况下,采取拒缴物管费的方式维权,反使自己违约。业主在发现自己权益受到影响,或物管未尽责时,应收集相应证据。”杨朝敏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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