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非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官网,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准确的信息请以重庆公租房信息网(gzf.zfcxjw.cq.gov.cn)为准。
第43次摇号结果已入库,敬请查询!

住建部要求各地全面公开公租房建设与分配情况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07日 12:32 来源:中国证券网 人气: 0人参与
摘要 住建部7月7日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管理工作。

住建部7月7日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管理工作。

意见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联合下发通知 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并轨运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有关运行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明确保障对象、科学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健全申请审核 机制、完善轮候制度、强化配租管理、加强使用退出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7条意见。

意见再次明确,并轨后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房保障对象和原公租房保障对象,即符合 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各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当地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科学制订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要创新融资机制,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落实 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的各项支持政策。

意见要求,各地要整合原廉租房和公租房受理窗口,方便群众申请。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 况,合理确定公租房轮候期,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给予安排。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订公租房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 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依合同约定,切实履行对公租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确保公租房的正常使用。各地要全面公开公租房的年度建 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畅通投诉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喜欢 ()
or
分享
关注微信公众号

请用微信扫描此二维码,或者搜索公众号“微享重庆”,关注即可享受重庆公租房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