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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打瞌睡”连撞41个水码 赔偿路损超2万元

 更新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8:58 来源:江津融媒 人气: 0人参与

路产损失严重

江津融媒消息,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以下简称高五支七大队)接报称,在S21江习高速公路进城方向慈云北互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坏大量隔离水码及其他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现场未见肇事车辆踪迹。

发现情况后,高五支七大队立即联合高交警江津大队、江习高速公路营运单位等 “一路三方”协作单位,通过大队数字执法室监控设备开展排查,最终确定肇事车车牌号,并联系驾驶员到大队接受调查。

运用数字执法室开展车辆稽查工作

在监控视频等证据面前,驾驶员罗某对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询问得知,6月11日23时30分许,驾驶员罗某从贵州前往重庆渝北,次日凌晨行驶至江习高速公路慈云北互通时,因为太过疲劳睡着,未注意到前方道路情况,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下车查看后,发现车辆受损不严重,便心存侥幸驶离了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罗某在高五支七大队缴纳路产赔偿时表示,自己原本是有着20年以上驾龄的“老”驾驶员,驾驶经验比较丰富,一般夜间行车都会打起精神,当天晚上实在太困就睡了几秒,再抬头就发现造成了严重路产损失,实属不应该。

最终,罗某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高速公路路产损失,共计21885元。同时,执法部门还对罗某发生路产损失未报告的行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事后,罗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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